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基本成型 地产评估值成征税基础
2015-7-24 23:17:47 点击:
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基本成型 地产评估值成征税基础
最近,“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型”的消息占据了各大网站头条。据悉,房地产税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能打压房价、调节收入分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反腐?这是房地产税广受关注的重要原因。然而,全国人大房地产税立法的负责人在“两会”上向媒体透露,房地产税承载不了这么多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方案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的原因。不过,不可否认,它离全面征收已越来越近。
税率怎么定?
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地方差别化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型,现阶段应在全国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还没有到向专家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
“但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型。”施正文说,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暂不纳入房地产税,随着房地产税征收步入正轨,未来会再进行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是根据房地产的评估值作为征税基础,而评估值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专业计税评估。将按照土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实行差别税率”。
“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给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比较可能的方式是全国规定一个税率区间,各个地方在这个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各地的开征时间、具体征税依据、操作细节也会有细微不同。”施正文说,即便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以开征房地产税,也不会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各地会各自出台征收细则。
在哪个环节收?
减轻流转交易税,提高保有环节税负
有分析说,根据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总体思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业税收一直落在流转税上。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在2013年的全部房地产税收中,建设环节收入在房地产税收收入中占35.6%,交易环节收入占54.9%,保有环节税收仅占9.5%。“目前中国主要的房地产税费存在于交易环节,但是在房屋保有环节的税费几乎没有,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有业内人士表示。
繁多的税费加重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负担,房企将大多数税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更成为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税对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重视不够,导致囤地现象严重。此外,一些具体的税种方面也有重复征税之嫌。有学者认为,在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契税和印花税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重复征税现象。
开征房地产税,实际上是增加财产保有税,而减少流转交易税。减轻流转交易税,也就减轻了普通购房者刚需购房的负担,而增加商品房保有税,就是加重了商品房投资投机者的投资成本。可以让占有较多房产者更愿意将房产出售而不是保留,从而可以增加房屋供应,起到降低房价效果。
不过,也有学者声音表示,房地产税并不能对房价有多大的抑制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称,指望房产税来抑制房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前两年房地产比较火的时候,一年的投资回报超过10%,企图用1%左右的房地产税来压抑楼价是不可能的。
什么时候开始收?
尚无定论,专家说2017年能完成配套工作
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当地房地产业是否过热或过冷,因为它是财产保有税。而且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据称,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税的定价权有条件地交给地方政府。有分析认为,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强税收调控的灵活性。随着地方自主权的增强,地方政府将能够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这对使房地产税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化解困扰已久的土地财政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此前表示,预计到2020年前将完成税收法定的进程。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给出的说法是,中央要求财税体制改革要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从时间表看,不应拖到2017年全国两会后;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故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克而瑞信息集团董事长丁祖昱撰文称,房地产税虽然在路上,但是一时半会还出不来。经济下行必须靠房产拉动、顶层设计尚未完成、各方面技术问题尚未解决和征收难决定了,短期内(2-3年)征收房地产税的条件完全不具备。
学界声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
年推出房地产税有很大不确定性
在2017年推出房地产税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当前直接税改革主要遇到的障碍有三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对于直接税征收缴纳的意识尚未到位;二是间接税占比高虽然有利于筹集税收,但因此将其视为我国税制结构优越性将阻碍改革推进;三是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直接税改革面临更大挑战。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
第二套房税率从低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按照人均面积还是家庭拥有房屋套数征税,这是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中争议最多的环节之一。说起来,按套更宽松。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税,第二套房是不是也可以税率从低?就中国现在的普遍情况和民众心理来看,第二套房可以说是“自己给自己买的商业化社会保险”,征收税率从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应该再给予税收优惠了。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任志强
房地产税和房价没什么关系
最近,“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型”的消息占据了各大网站头条。据悉,房地产税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能打压房价、调节收入分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反腐?这是房地产税广受关注的重要原因。然而,全国人大房地产税立法的负责人在“两会”上向媒体透露,房地产税承载不了这么多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方案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的原因。不过,不可否认,它离全面征收已越来越近。
税率怎么定?
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地方差别化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型,现阶段应在全国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还没有到向专家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
“但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型。”施正文说,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暂不纳入房地产税,随着房地产税征收步入正轨,未来会再进行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是根据房地产的评估值作为征税基础,而评估值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专业计税评估。将按照土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实行差别税率”。
“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给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比较可能的方式是全国规定一个税率区间,各个地方在这个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各地的开征时间、具体征税依据、操作细节也会有细微不同。”施正文说,即便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以开征房地产税,也不会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各地会各自出台征收细则。
在哪个环节收?
减轻流转交易税,提高保有环节税负
有分析说,根据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总体思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业税收一直落在流转税上。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在2013年的全部房地产税收中,建设环节收入在房地产税收收入中占35.6%,交易环节收入占54.9%,保有环节税收仅占9.5%。“目前中国主要的房地产税费存在于交易环节,但是在房屋保有环节的税费几乎没有,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有业内人士表示。
繁多的税费加重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负担,房企将大多数税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更成为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税对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重视不够,导致囤地现象严重。此外,一些具体的税种方面也有重复征税之嫌。有学者认为,在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契税和印花税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重复征税现象。
开征房地产税,实际上是增加财产保有税,而减少流转交易税。减轻流转交易税,也就减轻了普通购房者刚需购房的负担,而增加商品房保有税,就是加重了商品房投资投机者的投资成本。可以让占有较多房产者更愿意将房产出售而不是保留,从而可以增加房屋供应,起到降低房价效果。
不过,也有学者声音表示,房地产税并不能对房价有多大的抑制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称,指望房产税来抑制房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前两年房地产比较火的时候,一年的投资回报超过10%,企图用1%左右的房地产税来压抑楼价是不可能的。
什么时候开始收?
尚无定论,专家说2017年能完成配套工作
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当地房地产业是否过热或过冷,因为它是财产保有税。而且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据称,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税的定价权有条件地交给地方政府。有分析认为,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强税收调控的灵活性。随着地方自主权的增强,地方政府将能够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这对使房地产税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化解困扰已久的土地财政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此前表示,预计到2020年前将完成税收法定的进程。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给出的说法是,中央要求财税体制改革要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从时间表看,不应拖到2017年全国两会后;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故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克而瑞信息集团董事长丁祖昱撰文称,房地产税虽然在路上,但是一时半会还出不来。经济下行必须靠房产拉动、顶层设计尚未完成、各方面技术问题尚未解决和征收难决定了,短期内(2-3年)征收房地产税的条件完全不具备。
学界声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
年推出房地产税有很大不确定性
在2017年推出房地产税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当前直接税改革主要遇到的障碍有三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对于直接税征收缴纳的意识尚未到位;二是间接税占比高虽然有利于筹集税收,但因此将其视为我国税制结构优越性将阻碍改革推进;三是经济新常态下推进直接税改革面临更大挑战。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
第二套房税率从低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按照人均面积还是家庭拥有房屋套数征税,这是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中争议最多的环节之一。说起来,按套更宽松。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税,第二套房是不是也可以税率从低?就中国现在的普遍情况和民众心理来看,第二套房可以说是“自己给自己买的商业化社会保险”,征收税率从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应该再给予税收优惠了。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任志强
房地产税和房价没什么关系
房地产税和房价没什么关系。国内的房地产税加起来大体占到国家税收的11%到13%,高的时候占到17%到18%。而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高的时候达到78%,收房产税难改地方政府卖地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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